闽清县总医院医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备(第三批)低压配电柜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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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备(第三批)低压配电柜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样品要求

更正内容:

2.5、样品要求:(1)数量:投标人需提供镀锡紫铜排1个;(2)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填写《样品签收表》完成签到。(3)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样品部分均不得分。(4)投标人样品须有序排列,样品均应粘贴标签,上面标明货物名称、规格等,标签应粘贴牢固,书写应正楷、清晰。样品不得贴有厂家标识或体现投标人或厂家信息。评标过程中可能对样品进行拆散等破坏性检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样品退还安排:中标人的样品须于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第八个工作日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第八个工作日,凭投标人递交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样品退还手续后领取样品。超时未领取的样品,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若中标人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向中标人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梅城镇**路30号

联系方式:0591-****9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镇**园路52号(原工业路东侧、福三**侧**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2层13办公

联系方式:150****2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欣悦、吴晓锥

电话:150****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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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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