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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城市污泥处理设施改造工程(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 |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款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和计算办法的(4)计算办法修改如下: “(4)计算办法:设计费计算办法: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未中标补偿费”修改为“(4)计算办法:设计费计算办法: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余未修改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适用于综合评估法)-3.1****委员会的“1.评标委员会由9 人组成,其中技术类专家7 人,建设(代建)单位代表2 人。”修改为“1.评标委员会由9 人组成,其中技术类专家8 人,建设(代建)单位代表1人。” 三、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10-29 09:00:00”修改为“2026-11-2 09:00: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10月 16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10月16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