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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乡《****政府关于申请报批马铺乡枧河村等9个村村庄规划(2021-2035)修编的请示》(云马政〔2026〕21号)收悉。经县政府2026年9月16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乡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你乡提交的《**县马铺乡枧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修编》、《**县马铺乡乌螺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修编》、《**县马铺乡**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修编》、《**县马铺乡客寮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修编》、《**县马铺乡杨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修编》、《**县马铺乡粗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修编》、《**县马铺乡湖洋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修编》、《**县马铺乡龙镜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修编》、《**县马铺乡宝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修编》等九个村庄规划修编成果。
二、你乡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规划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机关批准。
四、******局要统筹协调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办事处)、各村做好规划的实施,并将以上村庄规划成果纳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用地布局;****办事处)要根据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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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