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 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1日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规划**侧横屿路西侧**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26.5562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6200 |
| 受让单位 |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 土地使用条件: | 1.该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亩均产值:建成投产后的下一自然年度起连续三年每年亩均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亩均税收:建成投产后的下一自然年度起连续三年,每年亩均税收不低于50万元/亩。2.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3.出让宗地****中心在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负责交付。出让宗地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4.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5.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 ||||
| 备注: | |||||
二、公示期: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