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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建设单位应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为此,****于2026年9月14日~15日、2026年9月20日~21日委托****对**市会展片区市政污水管道并网工程进行现场监测,根据验收监测工况记录结果分析、质控数据分析和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现将“**市会展片区市政污水管道并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会展片区市政污水管道并网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西园街道
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1月12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99****5355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