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卫生院工程配套项目空调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专项附件中”的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商务部分评分第3.项目团队人员及5.施工方案”修改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3.项目团队人员 | 3.00 | 是 | 供应商拟派给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具有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证证书的得1分,每提供一本证书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月份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
| 5.施工方案 | 3.00 | 否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物资供应链方案:空调设备、配套辅材及配件的组织供应、仓储保管、场内装卸、现场运输及配送全流程实施方案;②施工安装及服务方案:****组织部署、专项施工工艺、现场安全措施;③运维应急响应方案:后期常态化维护计划、故障分级处置机制、报修响应方式、到场响应时限、维修闭环时效及售后保障措施等方面,****小组进行评分:①对以上全部内容有做出响应的得2分;②以上内容在满足响应的基础上,内容完整、表述清晰的得2.5分;③在满足前两点的基础上,有结合本项目制定具体情况,方案要点明确、可执行的得3分;④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6日
名称:****
地址:**县剑斗镇剑斗村洋尾角落
联系方式:189****5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二层201-202
联系方式:134****01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4****0168
****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