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厢区常太片区供水工程(照车及马院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 施工监理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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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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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常太片区供水工程(照车及马院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 施工监理

项目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进行附件补充,增加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10月15日08:30.

附件: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注: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日 期:2026年09月26日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仅适用于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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