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栗****公司、**鑫****公司等两家供应商在应答某地就业服务平台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时,存在违反福诺《采购类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现做出如下处理:
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8年12月7日,**福诺****公司与上述两家供应商,在系统集成类项目禁止**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