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86、****1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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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县家禽集中屠宰厂建设项目 | **市**县城郊镇瓦庄村 | **** | **省****公司 | 拟建设一条年屠宰1050万只禽类的加工生产线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分两期建设。 | (一)水环境:生产废水与经化粪处理的生活****处理站处理****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环境:屠宰车间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间和急宰间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 (三)声环境: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检疫废物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禽类粪便、肠胃内容物以及无害化残渣、鸡毛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外处理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县家禽集中屠宰厂建设项目位于**市**县城郊镇瓦庄村,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省环保网上进行,公示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6日在**省环保网公示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并在瓦庄村公告栏纸质公示。其间,于2024年12月13日和2024年12月16日在**日报刊登公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