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35号令)等要求,现将****(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公示如下: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包括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县荣邦乡**田居榴眼头村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猪场空地内扩建4#、5#两个育肥猪舍,猪场总占地面积为42062.96m2(折合63.1亩),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增加商品生猪存栏量5000头,年出栏量为1万头。扩建建设内容包括:4#、5#育肥猪舍2栋,总建筑面积5794.4m2,发电机房建筑面积35.42m2,消防车道、赶猪道、污水处理设施1套、料塔4个;扩建后全场为生猪年出栏2万头育肥场(其中现有生猪出栏量1万头,扩建生猪年出栏量1万头),生猪年存栏为10460头。猪舍清粪方式采用干清粪工艺。本项目2021年12月开工建设,但由于受疫情及资金短期影响,致使本项目于2024年12月底才完**装并开始调式,于2025年2正式投入运行。项目总投资849.58万元。
公示起始时间:2025年4月15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工177****6995
反馈公众意见调查表的途径:邮箱(****@qq.com)备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意见表详见上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