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与项目规模要求相对应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工程师职称)、安全员(安全C证)、质检员(质量员证)、施工员(相关专业施工员证),并提供对应的社保证明。
3.2 拟担任本招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招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3.5 本招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室内装饰装修及夜景照明工程主要项目责任范围:
**二中扩建校区项目工程总承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中标人所应承担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楼地面及墙柱面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隔断工程、天棚工程、栏杆工程、涂料油漆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
②.中选单位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报审;负责技术内业资料编制、报审、汇整,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收集整理相关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等,与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核所核对定案完成结算;负责施工时对所负责施工分项及其他分项的完工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施工造成所负责施工分项及其他分项成品、半成品的破坏、污染的修复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负责工程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的清理、清洗工作,作业垃圾的清理并运至指定地点卸弃;样板施工,所有分项开始施工前均应按优良标准制作样品,明确质量标准,确定样式,严格按样品施工,所有分项以样品为标准进行验收;按总包合同要求实行工程项目维保。
③.其他:包含改造工程拆除及二次装修所有分项。
④.中选单位须根据项目部总工期制定每周施工进度计划表,各施工节点需满足总体工程进度,并报比选人审批同意后,按施工进度计划表为准安排施工。中选单位需配足必要的施工人员、材料及工具,不得因为工具、人力、材料不足而影响工期。
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工费,务工人员保险费,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扬尘防治、环境保护费,采购加工费,组织协调费,机械费、材料费(混凝土、水泥、瓷砖可由招选人代采】)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五金、辅材、耗材、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的连接(从招选人指定处接用)等费用;成品保护费、检验检测试验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组织专家论证、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指导和监督等)费、维护施工场地整齐、材料采购、运输、装卸、验收、保管等费用;测量、放线、制作安装等费用;根据地勘报告、设计图纸、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施工规范、技术规程、经审批或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试桩的成果进行施工;工程资料编制、整理、归档及结算书的编制送审等费用,管理费,保险费,验收费用、维保费用及虽未明确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一切工作和费用、利润、风险金(含资金占用费)。
施工技术要求与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按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图纸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且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确保各类规范性试验(试运行)合格且最终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以不影响总承包工程质量评定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总承包质量标准为达到**省“闽江杯”优质工程。
评标办法: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有效报****一中标候选人。
3. 有确定中标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招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