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5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夏茂镇乐****收费站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0.2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53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88 | |||
场地平整:出让红线内土地平整 基础设施:出让红线外通路、通水、通电 | |||||||
起始价: | 688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区凤岗街道商会大厦13层A单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区凤岗街道商会大厦13层A单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06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5月07日 10时00分****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区凤岗街道商会大厦13层A单元
联 系 人:林发来
联系电话:0598—****568、136****6002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行**支行,农行**支行,建行**支行,邮储行**支行,工行**支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409****34721,138********016073,350********059166666,935********5136710,140********22062826,184********009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