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改革局****改革局关于********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估算投资的复函(杭发改审[2022]102号文、杭发改审(202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代建单位:******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蛟洋镇蛟洋村兴蛟杭路22号(原********中队旧日址);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按《交警队用房建设标准》一类交警队用房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4119.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50平方米,包括:窗口用房295平方米,办案用房295平方米,业务保障用房1175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1175平方米,设备用房265平方米,附属用房545平方米。配套建设警用训练场地、道路、停车场、给排水、消防、电力、通信、绿化等附属设施。本项目财政预算审核造价为****5123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财政预算审核工程量书);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及安装工程,配套建设警用训练场地、道路、停车场、给排水、消防、电力、通信、绿化等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财政预算审核工程量书);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建筑物高度在15~100米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或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为3000~30000平方米的项目或建筑物层数为5~25层,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12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5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9 00:00:00至2025-04-29 08:30:00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7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4-29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ly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公司)
地址:**县**镇二环北路23号(代建单位地址:**县**镇北环二路汀江大厦2楼),邮编:36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7-****021,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帝豪大厦608室,邮编:36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7-****309,传真:/
联系人: 小郑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cn/lyztb/
联系电话:059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北大路80号
联系电话:0597-****013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中心
地址:****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