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财政厅_****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和《****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4〕90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5年3月18日-19日组织对需整改的16家主体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等方式对16家主体进行现场验收。经4月3日局务会研究通过实施主体实施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附后)
二、公示时间等有关事项
以上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4月7日
一、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财政厅_****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和《****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4〕90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5年3月18日-19日组织对需整改的16家主体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等方式对16家主体进行现场验收。经4月3日局务会研究通过实施主体实施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附后)
二、公示时间等有关事项
以上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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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
一、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财政厅_****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和《****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4〕90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5年3月18日-19日组织对需整改的16家主体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等方式对16家主体进行现场验收。经4月3日局务会研究通过实施主体实施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附后)
二、公示时间等有关事项
以上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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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
一、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财政厅_****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和《****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4〕90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5年3月18日-19日组织对需整改的16家主体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等方式对16家主体进行现场验收。经4月3日局务会研究通过实施主体实施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附后)
二、公示时间等有关事项
以上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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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