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和****组织的**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一期)(招标项目编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第4节(三)参考品牌
原: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 注 |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
1 | 钢筋 | 三钢闽光 | **三山 | **“萍钢” | |||
2 | 水泥 | **青 | ** | 海螺 |
说明:
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
(1)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市场采购价高于招标人价格的,或者市场采购价低于招标人价格30%的;
(2)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商之间存在协商抬价的;
(3)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无法满足本项目工期的要求。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承包人所用的未推荐参考品牌的其他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4.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优先选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和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
5.本表未对本工程使用门窗品牌做出要求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工厂内生产制作,对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的成品门窗),不得自行委托现场加工。
变更为: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 注 |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
1 | 钢筋 | 三钢闽光 | **三山 | **“萍钢” | |||
2 | 水泥 | **青 | ** | 海螺 | |||
3 | 双臂长桥式刮吸泥机 | **兆盛 | **通用 | **华润 | |||
4 | 泵等设备 | ****集团****公司 | **凯****公司 | ****公司 | |||
4 | 搅拌机 | 苏尔寿 | 赛莱默 | 格兰富 | |||
5 | 电磁流量计 | 西门子 | E+H | ABB | |||
6 | 检测仪 | **科****公司 | ******公司 | ******公司 | |||
7 | 配电箱箱体及柜体 | **科****公司 | ******公司 | ******公司 |
说明:
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
(1)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市场采购价高于招标人价格的,或者市场采购价低于招标人价格30%的;
(2)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商之间存在协商抬价的;
(3)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无法满足本项目工期的要求。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承包人所用的未推荐参考品牌的其他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4.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优先选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和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
5.本表未对本工程使用门窗品牌做出要求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工厂内生产制作,对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的成品门窗),不得自行委托现场加工。
二、原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材料设备价格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4年12月)有误;实际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材料设备价格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5年01月)。
三、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17日 08:30:00,现开标时间更改为:2025年04月21日 08:30:00。
四、本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