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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公司的用地申请,****政府批准(厦府〔2025〕93号),拟按协议方式出让****地块子地块间部分城市道路地上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空间)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拟出让总价(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1 | 金砖数字工业智谷项目空中连廊 | 1948(基于XM92) | 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地上**) | 至2063年3月19日止 | 该空中连廊24小时对社会公众开放,不计收土地出让金。 | ****公司 |
一、本公示时间为5日。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4月8****监察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市江头北路71号;电话: 0592-****757;传真:****757。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意向人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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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