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3
根据****、**市****公司两家公司排污权核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我局按照《****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的排污权进行了核定,核**果如下:
企业名称 | COD (吨/年) | NH3-N (吨/年) | SO2 (吨/年) | NOx (吨/年) | 排污权 类别 | 有效期 |
**市新运建材有限 公司 | / | / | 2.193 | 3.229 | 二类可交易排污权 | 至2030年2月19日 |
**市盛德新型建材 有限公司 | / | / | 6.7 | 8.1 | 二类可交易排污权 | 至2030年2月26日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果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4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电话和信箱:
电话:0593-****870 传真:0593-****890
通讯地址:**市****技术中心(**市闽东东路1****环境局1108室)
邮编:352100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