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烧结砖改扩建项目 | **市**区下洋镇思贤村 | **** | **市新****公司 | 项目(代码:****)位于**市**区下洋镇思贤村,现有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空心砖生产线于2018年3月****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永环审〔2018〕4号,并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及取得排污许可证。本次改扩建为**1座污泥干化车间,新增2条湿污泥干化处置线,污泥经下料、搅拌、均化、压滤工艺处理,干化污泥替代部分煤矸石****砖厂制砖,砖厂产能不变,年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污泥(具体类别见《报告表》)108945吨。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脱硫除尘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污泥暂存场渗水、污泥压滤水全部用于制砖生产不得外排;做好污泥贮存间、滤液贮存设施的防渗措施;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污泥储存采用封闭厂房、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原料堆场应采取防风、防雨、防尘措施,原料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焙烧废气脱硫塔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应按规范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出入口、贮存场所、利用和处置设施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砖坯及不合格砖、收尘灰、脱硫除尘渣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回用于设备润滑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改扩建后排放SO2、NOx未超出原批复总量。 6、其它要求。按《报告表》要求完成现有存在问题整改。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