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乡县道官陈线(X525)六洞至朱厝段公路改建****水库工程X525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目的
**乡县道官陈线(X525)六洞至朱厝段公路改建****水库工程X525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位于**乡六洞村、五洞社区、朱厝社区。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乡县道官陈线(X525)六洞至朱厝段公路改建****水库工程X525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乡六洞村集体土地0.0566公顷,其中:果园0.0210公顷、林地0.0356公顷;****社区集体土地1.6836公顷,其中林地1.6836公顷;****社区集体土地0.3614公顷,其中林地0.3614公顷。
以上涉及集体土地未承包到户总面积0.2592公顷。拟征**乡六洞村集体土地0.0566公顷,其中:果园0.0210公顷、林地0.0356公顷;****社区集体土地0.0954公顷,其中林地0.0954公顷;拟征**乡五洞作业区集体土地0.1072公顷,其中林地0.1072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诏政规〔2023〕5号)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节系数计算,**乡六洞村、五洞社区、朱厝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82.5万元/公顷,各征地地类调节系数为1.0。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规定执行。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漳政综〔2024〕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0人(其中劳动力人口0人),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办公室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诏政办规〔2022〕14号)和《****办公室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诏政办规〔2024〕2号)规定,符合《****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审核工作意见的通知》(诏政办〔2016〕60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乡镇及农业农村、自然**、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中****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
2025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