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县****公司年加工铁件工艺品 5 万件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县****公司年加工铁件工艺品 5 万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县**镇华湖路 20 ****公司彩板厂房 |
建设单位 | **县****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众创****公司 |
公 示 期 |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租赁****公司现有闲置场所1590m2,预计年加工铁件工艺品5万件。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排污管网进****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喷粉粉尘采用自带滤芯+脉冲除尘器净化装置处理,之后经15m高排气筒 排放。固化废气拟采用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生物质成型颗粒燃烧废气拟采用“水浴除尘+喷淋设备(稀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7177 ****6972 2、传真:0595-****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中心1号楼13楼****行政审核审批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