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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市区2025年度经营性土地储备计划第一次调整的请示》(漳自然资〔2025〕4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扎实做好市区经营性土地收储工作,更好地实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同意你局编制的**市区2025年度经营性土地储备计划第一次调整。
请你局**芗**、****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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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