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租赁智能洗车机项目经比选人研究决定采用比选方式,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1、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1.1.比选人:****
1.2.项目名称:****租赁智能洗车机项目
1.3.比选内容:租赁3台智能洗车机分别安装于长福小区、澜山裕景小区、利民佳苑二三期小区。
1.4.租赁周期:暂定3年。
1.5.所提供的洗车机要求:满足比选文件所列出的技术参数要求;满足比选人要求。
2、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参选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该公司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也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该公司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2.4.参选单位需提供查询到的本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企业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本比选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30分(**时间,下同),到**省**市**县**镇南环路188号****或通过邮箱(需电话联系)办理本项目比选相关事宜。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4、比选办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价中选。
4.2.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5766元/月/台,总价最高限价为622728元。
5、时间及地点
5.1.比选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在******广场2幢3单元1611室-1612室进行比选;
5.2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提前30分钟接收比选申请书);
5.3比选申请书提交地点:******广场2幢3单元1611室-1612室。
6、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6.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 (¥10000元)。
6.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时间2025年04月07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比选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需注明“****租赁智能洗车机项目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银行专用账号。
6.4比选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账 号:908********100****1796
开户行:农商银行**支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150****5899
代理单位:****
联系人:小游
联系电话:0596-****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