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临界鞋底生产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超临界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超临界鞋底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注胚、釜压发泡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18”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生产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排放标准。
(3)噪声
经预测,项目生产时门窗均为密闭,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处理措施可行。为了更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为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
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在中午及晚间加班。
综上所述,所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项目塑料边角料集中****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开发区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0****3388
七、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水****公司
通讯地址:**市鲤****社区南俊北路85号B5幢401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199****9961
八、公众参与调查表及公示文本
公众参与调查表:
链接:https://pan.**.com/s/1i-DBPm42NXtdRLcV9S38-g
提取码:578b
公示单位:****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