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单位如下:畅优速卓物****公司、**市****公司、泓洋(******公司
凌辉****公司受****的委托,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桥南社区****停车场无人值守平台建设项目
三、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没有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04月01止。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04月01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时间);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上午 09 :30时(**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3日上午 09 :30时(**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凌辉****公司(地址:**市**区科技路258****中心202****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投标报名回执单,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投标报名回执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400-****-5191。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凌辉****公司开标会议室地址:**省**市**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7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159****2838。采购人:****(地址:**省**市池店镇兴霞路256号海丝景城小区),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8****7515。
十二、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凌辉****公司会另行通知。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十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凌辉****公司
2025年3月28日
附: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经营管理期限 |
1 | 桥南社区****停车场无人值守平台建设项目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5年 |
投资与利益分配:本次设备的费用安装施工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需要满足停车系统采购安装及运维项目需要的基本要求。后期收入的不低于65%利润归****,后期维护费用及其他相关成本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备注:
1、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投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投标供应商需踏勘现场请与采购人联系自行踏勘。投标供应商一旦中标,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投标供应商完全了解现场情况,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