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监内执勤民警床上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购买监内执勤民警床上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购买监内执勤民警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合同包 | 项目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购买监内执勤民警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 1年 | 390000元 | 39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31 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方式:①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至****(地址:**省**市**区**路66****花园1号楼A区2层)现场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②潜在供应商应从本项目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63.com)。 注:供应商应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供应商名称有变更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电子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9:30之前提交到**市**区**路66****花园1号楼A区2层(****)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30(**时间)。
8.2开标地点:**市**区**路66****花园1号楼A区2层(****)开标大厅。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县南屿镇桐南村25号
联系人:陈警官
电话:0591-****806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市**区**路66****花园1#楼A区二层
邮 编: 350000
联系人:林松芳、陈思思、李静
电子信箱: ****@163.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日期:2025年3月28日
采购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