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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岩前矿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省**市**县岩前镇双坊村陈彩塘24-1号,利用废弃的**县****公司闲置职****煤矿煤**空作为建设用地,****煤矿产生的煤矸石进行烧结,用于水泥制品生产原料及建筑材料,建设规模为年利用废弃矿渣10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年利用废弃矿渣3.75万吨,二期年利用废弃矿渣6.25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
该项目报告表已由******公司编写完成。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练总
联系方式:139****0967
联系地址:**省**市**县岩前镇双坊村陈彩塘24-1号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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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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