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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花开富**侧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明城发函〔2025〕10号)及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县花开富**侧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县花开富**侧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花开富**侧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社区。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427㎡(8.1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5862.54㎡,**2栋安置房,均采用砼框架结构。配套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变配电、室外管网、内部道路硬化、绿化等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054.8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筹措。
六、建设期限:24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公开招标。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