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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明城投函〔2025〕18号)及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为****),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
二、建设地点:**县**。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排水管约0.8公里,涉及路面恢复0.9公里及其他市政附属配套设施恢复。
五、主要设计标准:
(一)排水管径:DN300-DN1200;
(二)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防洪标准:二十年一遇。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199.3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请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概算,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项目投资,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概算表
****改革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