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审计组指出我县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异地补建的方式开展整改,即从新增耕地中选取762亩补建成高标准农田。现就补建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勘测设计服务发布采购公告,具体如下:
一、委托内容及方式
1.委托内容:完成762亩补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选址、勘测设计、概算等。
2.委托方式:采用询价比选的方式,报价最低者中标,委托服务费用不高于5.48万元。
二、询价程序及成交办法
1.在本公告的截止时间后,我局将适时组织局纪检工作有关人员等共同开标,符合资质的单位,报价最低者中标。
2.需不少于3家(包括3家)勘测设计单位报名,若低于3家勘测设计单位报名则废标。
3.****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采购单位和中标人签订采购服务合同。
三、投标条件
1.投标人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有2019年之后在**县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勘测设计的业绩。
四、投保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资质证明材料,即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即2019年之后在**县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勘测设计的设计报告。
4.****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
以上材料应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五、技术要求
(一)勘测设计标准
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农建[2025]1号)等国家、省级相关规定、要求。
1.地形勘测
逐片逐个项目进行勘测,勘测应该按工程测量要求:采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依据《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16)及《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197-97)等有关规范进行测量。其中平面地形测量精度不低于1:1000要求。
2.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进行调查、勘测、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应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应有必要的设计方案比较和明确的结论。
(1)逐片逐个项目进行设计,设计成果应达到施工图阶段,能满足招投标和施工要求。
(2)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结合现场实际土地利用现状及最新年度变更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项目建设区域范围、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面积。
②收集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等资料,调查、分析基础设施条件。
③调查、分析水**条件,确定灌溉水源、灌溉区域和灌溉面积。
④调查、分析、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限制因素。
⑤确定项目建设标准,征求、论证总体布局方案,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⑥计算并确定各单项工程设计技术参数和结构尺寸,提出分项工程量。
⑦确定工程施工方案,确定控制性工期和进度安排。
⑧汇总工程量,编制项目投资概算。
⑨进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环境影响和耕地质量评价。
⑩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管护方案。
(3)编制概算书
①项目投资概算编制应按照《****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规〔2023〕25号)的规定执行。****水利厅颁发《**省水利水电工程设 计概(估)算编制规定》(闽水计财〔2011〕98号)及相关文件、定额等进行编制,不足部分参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国国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
②工程投资概算包括项目所需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及施工,项目建设的勘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应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的规定。
③概算编制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建设方针和经济政策;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设 计内容;坚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反映工程所在地当时价格水平;依据施工方案、方法,计算基础单价和工程单价。
④概算成果应包含概算总表、工程施工费概算汇总表、工程施工费概算表、其他费用概算汇总表等相关内容。
⑤概算书中应列明工程施工费、其他工作及措施费的投资组成,资金筹措方式。
⑥概算书应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编制施工进度安排表,说明分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表。
⑦编制项目建设前后项目区农业生产的费用和收益。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报价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七、其他事项
1.交付地点:**县松港街道六一七路11号城投君悦恒昌2楼农业农村局。
2.交付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3.交付条件:****组织专家评审并下达批复。
4.付款方式:费用分两次支付,分别为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80%,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后付清剩余20%。
响应文件需在2025年4月2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农田服务股。地址:**县松港街道六一七路11号城投君悦恒昌2楼农业农村局215室。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咨询电话:059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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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