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对拟实施的金域华府安置房及店面涉及土地、房屋等补偿安置事项,应当选择两家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益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域华府范围内安置房市场基准价及店面(龙津路两侧)市场基准价评估机构。
二、评估地点:**县金域华府。
三、评估内容及要求
1、评估内容:金域华府范围内安置房市场基准价评估及店面(龙津路两侧)市场基准价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提交评估报告时间和数量:依委托合同约定。
3、评估费用:房地产评估费用参照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协会****委员会》规定的标准和原闽价服2014]282号《**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规定的标准计费。
四、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区域外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本市应设立有分支机构并取得资质备案证书;属于**市房屋****行业协会登记的会员单位(具体详见**市房屋****行业协会公布的《**市房屋****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泉征协2024]15号));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基准价评估经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起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下午17:30时止(报名费每份200元,过期不售)。
2、报名地点:****(地址:**县浔中镇城后西路1号楼2单元202)联系人电话:187****5769 ,联系人:小张
六、报名资料
报名单位须到报名地点提交资料。报名资料含报名表及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区域外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还应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复印件、拟签字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格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网页信息截图等)
6、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基准价评估经验(合同等资料)
7、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机构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装订成册。
七、评估机构选取办法
1、报名参加招选的评估机构少于2家时,将重新组织招选;若只有2家评估机构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则确定该2家评估机构中选本项目;
2、若超过2家评估机构报名的,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定2家评估机构为中选金域华府范围内安置房市场基准价及店面(龙津路两侧)市场基准价的评估机构;
3、具体公开选定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下午15:00时,选定地点为**县浔中镇城后西路1号楼2单元202开标室,届时已报名的评估机构请准时参加。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按时签到并进行核验,选定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选资格。
4、通过报名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选定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
中选单位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从原参加公开摇取的中介机构中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选单位,也可以重新组织招选,并报本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九、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县****指挥部
代理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小张 联系电话:187****5769
特此公告!
202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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