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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工业区乍洋产业园规划一路至五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柘经开〔2025〕6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由于该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等作较大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按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县**工业区乍洋产业园内。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园区内拟建设道路总长度1493.76米,分别为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规划五路;其中规划一路道路长381.99米,红线宽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每小时30千米,双向两车道;规划二路道路长675.41米,红线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每小时30千米,双向两车道;规划三路道路长141.53米,红线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每小时40千米,双向四车道;规划四路道路长155.29米,红线宽1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每小时20千米,双向两车道;规划五路道路长139.53米,红线宽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每小时20千米,双向两车道;配套涵洞、给排水、电力、通信、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附属工程场地平整土石方挖方 28.8491万立方米,填方 34.6973万立方米。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453.86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
36个月。
五、其他
1.招标事项: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2.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3.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原柘发改审批〔2023〕47号批复文件同时废止。
6.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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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