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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四路(东海大街至海丝大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福建-泉州-丰泽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你公司报送的由**市佳盛****公司编制的《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四路(**大街至海丝大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四路(**大街至海丝大街)项目选址于**市**区**街道,南起海丝大街,北至**大街,路线全长约761.9m,实际设计范围内路线长673.7m(扣除相交路口范围),道路红线宽度为70m,双向六车道规模,设计速度为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配套建设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绿化等市政管线工程。具体线路走向、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二、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四路(**大街至海丝大街)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三、项目施工期要求:

1.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应经隔油及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施工期无组织排放施工粉尘等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对施工噪声进行必要的控制,选用高效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

4.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工程余方运至****段快捷化工程和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二路综合利用,不得乱堆乱弃,并做好相应截排水及拦挡措施。

四、项目运营期要求:

1.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土地整理,清除施工场地,同时采取绿化和植被恢复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道路两侧应加强绿化,敏感目标应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噪声、扬尘、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的雨、污水管网应与**片区规划配套的雨、污水管网相衔接。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交通干道两侧35m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

你公司报送的由**市佳盛****公司编制的《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四路(**大街至海丝大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四路(**大街至海丝大街)项目选址于**市**区**街道,南起海丝大街,北至**大街,路线全长约761.9m,实际设计范围内路线长673.7m(扣除相交路口范围),道路红线宽度为70m,双向六车道规模,设计速度为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配套建设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绿化等市政管线工程。具体线路走向、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二、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四路(**大街至海丝大街)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三、项目施工期要求:

1.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应经隔油及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施工期无组织排放施工粉尘等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对施工噪声进行必要的控制,选用高效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

4.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工程余方运至****段快捷化工程和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二路综合利用,不得乱堆乱弃,并做好相应截排水及拦挡措施。

四、项目运营期要求:

1.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土地整理,清除施工场地,同时采取绿化和植被恢复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道路两侧应加强绿化,敏感目标应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噪声、扬尘、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的雨、污水管网应与**片区规划配套的雨、污水管网相衔接。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交通干道两侧35m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