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项目(二期)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市**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项目(二期)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根据******评审中心出具的**市**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二期)预算审核报告(编号:永财审预〔2025〕42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改为:****8406元,其中:暂列金额6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60000元,甲供材料0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2、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7.1.4条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的“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3、本项目下载招标资料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改为“2025年4月9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改为 “2025年4月9日09时30分00秒”。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