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租赁**省****园区1号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3500m2。****于2025年3月10日****改革局备案项目为:******项目,设计年产铝剪刀柄200吨、电机壳200吨、压缩机配件200吨、新能源压缩机配件100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园区1号厂房
联系方式:刘总131****722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省**市**区万科**1期3号楼1902-07单元
联系方式:钱工137****1531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将通过网络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了解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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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