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激光甲烷电动巡检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控制预算价:人民币11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1. 设备名称:激光甲烷电动巡检车
2. 数量:1辆
3. 基本功能要求:
﹒检测介质:甲烷
﹒采样方式:泵吸式+激光遥测式双模式集成
﹒执行标准:
- CJJ/215《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
- GB 15322.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 GB 15322.4《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4. 通用技术要求:
﹒巡检车车载系统应具备接入**中燃SCADA系统的条件。
﹒巡检车车载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但不限于):巡检记录导出、绘制巡检轨迹、数据远程上传、历史数据查询、实时巡检报警声光播报。车辆续航里程大于等于70km
﹒巡检车应同时配置车载泵吸激光检测仪及激光遥测检漏仪,两个检测仪应由-个主机集中控制。泵吸及激光检漏仪均应集**装在电动车上,不易拆卸。
﹒后置仪器箱应配有散热风扇。
﹒巡检车检测原理应为可调谐二极管激光吸收光谱(TDLAS)。
﹒检测主机应可通过配备的手机或平板电脑进行控制、GPS定位功能,控制软件应支持数字地图及管网图的显示和管理。车辆行驶的轨迹和生成检测报告可进行历史记录查询,标记漏点信息,有对漏点拍照功能,并可将数据导入到其他电脑设备中
﹒卖方应配合买方进行SCADA系统接口对接,对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在SCADA系统中反映车辆实时轨迹、历史轨迹,同步设备发现的疑似漏点的坐标信息、浓度信息等。
5. 泵吸式检漏仪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报警设定预设值 | 0-2000ppm | 设定值可调 |
2 | 报警动作值偏差 | ±10% | |
3 | 传感器寿命 | ≥8年 | |
4 | 检测范围 | 甲烷:0-50000ppm | |
5 | 分辨率 | 1ppm | |
6 | 采样方式 | 泵吸式 | |
7 | 报警方式 | 声音报警 | |
8 | 检测行驶速度 | 5-15km/h | |
9 | 响应时间 | T90<30s | |
10 | 数据存储 | ≥10万条 | |
11 | 仪器外壳防护等级 | IP65 | |
12 | 工作温度 | -20℃~50℃。 |
泵吸检漏仪采气口距离地面应不低于 10cm高度,且应有过滤网防止杂物吸入。
6. 激光遥测检漏仪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报警设定预设值 | 100-1000ppm﹒m | 设定值可调 |
2 | 报警动作值偏差 | ±10% | |
3 | 传感器寿命 | ≥10年 | |
4 | 检测范围 | 遥测0-100000PPm﹒m | |
遥测距离 | ≥60m | ||
5 | 分辨率 | 1ppm﹒m | |
6 | 采样方式 | 遥测式 | |
7 | 报警方式 | 声光报警 | |
8 | 检测速度 | 5-15km/h | |
9 | 响应时间 | T90<0.1s | |
10 | 数据存储 | ≥10万条 | |
11 | 仪器外壳防护等级 | IP65 | |
12 | 工作温度 | -20℃~50℃。 | |
13 | 校准 | 具有自检功能,自动校准 | |
14 | 产品证书 | 第三方检测报告 |
7. 其他产品出厂配置:
控制主机x1,设备主机箱x1,泵吸线管和支架x1,安装底座,电源线,手机或平板电脑(带支架)x1,电池组x1,电池固定架,3m网线,充电器x1,合格证x1,说明书x1,安装指导书x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燃气检测设备生产/销售资质;
2. 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技术认证文件;
3. 承诺配合SCADA系统接口开发及调试。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技术响应方案(逐条对应本公告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3. 报价表(含设备价、税费、运输费、质保费用);
4. 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
5. 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期≥3年,24小时应急响应)。
四、邀请名单
1、张****公司
2、埃尔法****公司
3、****公司
五、评审与合同签订
1. 评审方式:远程视频会议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
2. 中标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交付。
六、付款方式
货到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90日内支付总价款的95%,留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30天内一次性付清。(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若质保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卖方还应负责赔偿。)
卖方应在买方付款前7日内向买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公告日期:2025年3月24日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备注:虚假响应或超预算报价直接作废,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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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