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2-21
我局于2025年2月21日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人关于**县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研发楼扩建工程的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履行公告告知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直接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原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项目总用地面积:6334.83㎡;
3.建筑占地面积:3032.34㎡;
4.总建筑面积:9220.3㎡;
5.计容建筑面积:8774.3㎡;
6.不计容建筑面积:446㎡;
7.容积率:1.385
8.建筑系数:47.68%
9.绿地率:10%
10.建筑层数与高度:研发楼地上三层,高度13.0米,地下室4.3米;设备房地上一层,高度5.20米;厂房地上三层,高度14.65米。
11.机动车停车位:1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上95个
建设单位由于为满足企业方研发设计及检测中试需求,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扩建后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项目总用地面积:6334.83㎡;
3.建筑基底面积:3020.34㎡;
4.总建筑面积:9717.36㎡(扩建部分建筑面积497.06㎡);
5.计容建筑面积:9271.36㎡(扩建部分计容建筑面积497.06㎡);
6.不计容建筑面积:446㎡;
7.总容积率:1.464;
8.总建筑系数:47.68%;
9.总绿地率:10%;
10.建筑层数与高度:研发楼地上四层,高度18米(扩建部分为研发楼第四层),地下室4.3米;设备房地上一层,高度5.20米;厂房地上三层,高度14.65米。
11.机动车停车位1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5个。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公司
监督单位:******局
举报电话:****353
收件地址:******局城乡规划股
邮政编码:355400
公示期: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3月3日
特此公告
附图:**县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研发楼扩建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局
2025年2月21日
******局
2025-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