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9月核发了海澄食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0081号)。现因项目用地面积变更申请修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0081号)及其附图原件依法收回变更。现将拟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变更)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海澄食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拟用地面积:24572㎡;
以上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多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省实施办法》第三十六、四十六条之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址意见书》变更公示,公示时间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
******局办公地点:**区石码镇**路118号。邮编:363100 网址:http://longhai.****.cn/ 联系电话:0596-****226,联系人:小林
附:选址红线图
******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