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国道G316线**双溪**至新屯段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国道G316线**双溪**至新屯段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监理。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38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3800.00
投标保证金:1100.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国道G316线**双溪**至新屯段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监理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 ****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载明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
资质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6日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地址:**市**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7.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需要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请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邮件至****@qq.com,并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采购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刘女士:0599-****989)。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电子方式(PDF)发售,****公司****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公司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3 月31 日上午09:30:00。
9、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3 月31 日上午09:30:00,递交至****【地址:**市**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参加递交响应文件的代表供应商需是供应商本单位的在委托书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地 址:**市**县
联系人:谌工
联系电话:0599-****189
13、代理机构:****
14、地 址:**市**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联系人:小刘
联系方法:0599-****989
附1:****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公司 |
开户银行:****分行 |
银行账号:407****87947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