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询价人为****,询价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县溪头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溪头镇,项目主要结合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内容。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①建设美丽乡镇入口通道,位于S278省道**旅游公路至创业路,道路两侧房屋外立面整治、局部道路加铺沥青面层;S278与人民路交界处,打造特色镇标,进行周边环境提升;S278与创业路交界处,进行周边环境提升等。②在人民路、创业路建设长约1700米美丽示范主街,统一商铺招牌,外墙立面整治,局部道路加铺沥青面层等。③新港大道进行房屋外立面提升,统一商铺招牌、外墙立面整治、道路加铺沥青面层等。④S278省道旁打造绿美生态小公园,面积约2250平米。⑤提升美丽圩镇客厅,改建现有建筑约300平方米和提升建筑周边环境,展示溪头镇建设成效、特色等。⑥打造美丽碧道(步道),位于S278道路两侧(**旅游公路至创业路),增设慢行步道、人行道、补种行道树等。⑦**打郎岭公园,布置环山路、登山道、****停车场等。⑧提升原溪头镇垃圾中转站,面积约330平方米。⑨溪头镇镇区五条街道街灯建设。⑩滑桥村提升改造工程,**村路灯安装工程。
2.2 询价内容:
2.2.1 本次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服务采购询价内容等详见附表。
2.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报价人提交本项目成果文件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2.2.3服务地点:**县。
2.2.4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不设履约保证金。
2.2.5支付条件:
第一批: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付款申请书至询价人审核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向设计人支付到合同金额的80%;
第二批:全部咨询成果通过询价人验收且询价人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或备案)后,设计人提交结算申请书,经询价人审核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向设计人支付剩余设计费。
2.2.6最高限价:/万元。
2.2.7本次询价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1报价主体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3****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报价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报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报价人具有近年内承接过同类设计服务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同类咨询服务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4履约信誉要求:若报价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报价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2****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4.5****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5.3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3-20 16:30至2025-3-23 16:30(**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4.2 本询价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询价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3-23 16:30,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3-26 16:30,报价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询价人:****
地址:**市**县溪头镇大唐盛视写字楼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59****6495
电子邮件:****@ccccltd.cn
2025年3月20日
1 | 询价文件-**溪头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doc |
1 | 技术服务 | 1.****0000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