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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寨里镇土地开发项目(一期)设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0日 09:5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曾韬,邱小芳,沉邵雁心 | ||
总成交金额 | ¥72.4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国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984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寨里镇寨里街4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59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984 | ||
附件: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3层-A区 | 724,000.00元 | 99.70 |
采购包1(**县寨里镇土地开发项目(一期)设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县寨里镇土地开发项目(一期)设计 | **县寨里镇土地开发项目(一期)设计,包含本项目实施方案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概算书、工程设计图册等 | 依据《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 **省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闽国土资综〔2014〕195号)、《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国国土**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编制初步设计成果和概算成果,并配合审查、报县级有关部门批复。编制初步设计成果和概算成果时,应进行调查、勘测、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应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应有必要的设计方案比较和明确的结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 项 | 依据《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 **省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闽国土资综〔2014〕195号)、《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国国土**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编制初步设计成果和概算成果,并配合审查、报县级有关部门批复。编制初步设计成果和概算成果时,应进行调查、勘测、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应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应有必要的设计方案比较和明确的结论。 | 724,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沉邵雁心 |
评审专家: | 曾韬 、 邱小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按中华人****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00万元的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2]服610号)中的标准计取。单个项目收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营业部;账户:1398 0101 0400 1550 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寨里镇土地开发项目(一期)设计:1.08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寨里镇寨里街43号
联系方式:180****591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A
联系方式:059****698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邹国强
电话:059****6984
****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