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投标配备的设计团队人员要求”-“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资历及相关要求中“③承揽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桥梁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加盖专业负责人执业印章的图纸”。修改为“③承揽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桥梁项目业绩。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复印件;②业绩的图纸,图纸须体现专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盖章类型包括加盖专业负责人的执业印章或签字章或姓名章。”
投标疑问:“1、第四章 评分办法 第六条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原要求“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能体现设计负责人的,则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需附正式施工图纸封面1张、目录1张、主要施工图5张复印件,图纸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签栏中的相关信息(如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公司出图章),否则不予认定);”业绩要求中,是否增加:“或提供体现设计负责人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体现设计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截止时间改为:2025年04月01日上午09:00(**时间)
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chen_jing12@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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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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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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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chen_jing12@iport.****.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采 购 单 位 :****
地 址: /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92-****2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陈小姐、黄小姐
电 话:0592-****218、****295
电子邮件:chen_jing12@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