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闽派文化”集粹区“三张名片”展示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7日 15:1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丽松、张博艺、林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85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商务写字楼4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9-****85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闽派文化”集粹区“三张名片”展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24 09:00:00,更正为:2025-03-25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3-24 09:00:00,更正为:2025-03-25 09:00:00。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2.2主要服务内容:★(2)负责组织所有演职人员开展节目编排及演艺执行服务,于2025年4月10日完成节目初审,并进行节目调整完善,并于2025年4月15日-4月17日共3天进行节目彩排,2025年4月18日-4月20日共3天正式演出。”现更正为:“2.2主要服务内容:★(2)负责组织所有演职人员开展节目编排及演艺执行服务,于2025年4月10日完成节目初审,并进行节目调整完善,暂定于2025年4月15日-4月17日共3天进行节目彩排, 2025年4月18日-4月19日共2天正式演出,具体彩排及演出时间根据采购方最终确定为准。”
2、原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3月25日上午9: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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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省**市**区**商务写字楼4号楼
联系方式:****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0599-****8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丽松、张博艺、林琪
电话:059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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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