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L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
补充通知(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号的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L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1、现删除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第9条:“承包人进场后7天内承包人应提交办完安全监督手续及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延期提供的发包人可课以2000元/天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专区(http://fujian.****.cn)、****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