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动军融****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动军融****公司年产150艘新型游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408-350981-04-01 -324197,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选址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街道**村后太三角坪路43号,租用福****公司现有厂房,分两期建设年产150艘游艇项目。其中一期租用1号厂房(面积4237.82㎡),按照玻璃钢船生产要求,配套螺旋杆式空压机、磨光机、台锯、带锯机、压刨机、平刨床、砂轮机、氩弧焊机、弯管机等生产设备,投资1800万元,年产玻璃钢游艇100艘;二期租用2号厂房(面积4388.28㎡),按照铝合金新能源船生产要求,配置数控切割设备、半自动切制设备、弯板机、钻床等金属加工设备和涂装设备,投资1000万元,年产铝合金游艇50艘。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371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外排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铝合金涂装区喷漆房废气采用负压方式经干式收集****初中效过滤柜+活性碳处理设施处理后与铝合金制作区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玻璃钢游艇船体设置独立密闭的成型区和糊制区,废气经负压方式收集后进入活性碳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船舶制造),苯乙烯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限值,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
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厂界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
加强运营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根据活性炭的碘值、填炭量情况,及时调整活性炭的碘值和更换周期。
规范化设置废气排污口。废气排污口应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对排污口进行立标、建档管理;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合理、方便的原则建设规范的废气监测采样平台、采样孔。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产生噪声的设备选型和布局,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北侧、南侧和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限值,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排放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法》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要求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加强对原材料仓库、树脂仓库、危废贮存间等重点区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本项目**250m3事故应急池。
四、你公司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核定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0.6吨/年。新增所需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0.6吨/年,从**市关停电机企业福****公司年产电机配件15000吨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予以调剂解决。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依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
七、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支队、****环境局,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25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