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中心窗帘、纱窗采购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中心窗帘、纱窗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中心办公室需采购安装窗帘、纱窗。
(二)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13.63万元。预算金额同时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且各分项报价不能超过单项控价(详见附件)。
(三)项目标的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窗帘、纱窗 | 批 | 1 | 详见附件 |
(四)商务条件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1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2 | 交货地点 | **** |
3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 |
4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否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到货验收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到货验收合格后,凭供货方提供的送货清单、验收单、发票等材料支付合同金额的95%。合同金额的5%在保修期结束且双方无争议时,予以支付。 |
(五)其他商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中标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完成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本项目采购数量为前期现场测量预估数,采购人有权根据需求调整采购数量,按实结算。
4.本项目所有货物保修期1年,期间因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确认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更换同等配件。
(六)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七)验收规则: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中标方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中标商所提供货物的各项技术参数、质量及相关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均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样品及响应文件承诺,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其结果由双方确认。如中标方所供到场货物与采购文件、投标样品、响应文件承诺不相符或存在争议时,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核验,检测费用由中标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需按合同价格的10%偿付给采购人违约金。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进一步提出索赔: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乙方不能继续按合同履约的,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询价和投标文件约定的货物,甲方同意更换的,由乙方负责包换。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更换的,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付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若无正当理由延期7天以内(含7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金额的8%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除按合同总金额的15%支付逾期违约金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损失。采购人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5)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6)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履行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双方应在接到书面违约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公司公章;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总价、型号参数、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和技术、商务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所报单价及总价均不能超过清单内的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参与报价的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窗帘和纱窗根据材质不同必须分别提供样品(样品规格20*20cm),密封后随报价文件提交。
(五)报价文件应当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并主动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报价单位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六)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四、联系方式
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于2025年3月21日17******局。
联系人:陈警官189****2125,赖警官0598-****333
邮寄地址:**市**区乾龙新村189号
邮编:365000
特此公告。
附件:1.采购窗帘、纱窗清单
2.第三方检测报告要求
****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