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委托****对**县靖城镇院前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靖城镇2024年第八批次、第九批次、第十批次)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①靖城镇2024年第八批次地块**新村居民房,南至村道,西至篮球场,北至新村居民房,占地面积1334.32㎡,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517556°,北纬24.602318°;
②靖城镇2024年第九批次地块**院前村居民房,南至院前村居民房,西至院前村居民房,北至杂草地,占地面积1163.4㎡,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521453°,北纬24.597136°。
③靖城镇2024年第十批次地块**院前村居民房,南至石靖快速路 ,西至农用地,北至农用地,占地面积7982.17㎡,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521415°,北纬24.595933°。
二、调查主要结论
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以及对地块与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涉及较大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
三、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四、业主单位
业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