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泉上镇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2025年度泉上镇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泉上镇移民村基础设施建****水利局以宁水移〔2024〕25号“关于2025年度泉上镇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党政办公室文件的泉纪要〔202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公开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青瑶村、泉永村、黄新村、泉正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79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泉上镇谢新村人居环境的整治,造价为****794元,包括(1)、青瑶村道路硬化面积1742.3 m等;(2)、泉永村现状给水管道更换为 De110;长度805.1m。道路硬化 895.5 m等;(3)、黄新村给水管道为铸铁更换塑料管 1048.58m ,道路硬化 1515.15 m等;(4)、泉正村不锈钢栏杆 26 米和不锈钢栏杆活动门板1扇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小型工程;临时建造师已取消,参照闽建筑[2019]22号文;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9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或水利水电(市政资质按以下查询;水利水电资质不采用信用分)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3该项目将严格依照《****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7.4按照县委巡察组《****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 13 日08时00分2025年 03月 19日23:59:59通过**县国资交易电子平台(https://nhgz.****.com/home)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8.00%(含8%)~12.00%(不含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根据《****委员会等 5 部 门转发****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 [2023]7 号)、(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 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 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元。
7. 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此公告后,请于 2025年 03 月 19 日下午6点 前以传真或快递****公司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 月 26日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国资交易电子平台(https://nhgz.****.com/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县国资交易电子平台平台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国资交易电子平台(https://nhgz.****.com/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泉上镇,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电话:135****5535,传真:/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翠江镇慈恩路1号8幢102店,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电话:189****8380,传真:/
联系人: 小刘
交易中心名称:****中心
地址:**省**县连冈北路10号泗竹坑安置小区北楼5幢2楼
联系电话:059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