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嵩口镇月阙村陪护式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3日 16:5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葛霞虹,游日章,叶芳宝 | ||
总成交金额 | ¥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杰敏、隆桂英、林顺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581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嵩口镇道南村2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0****73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5818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550,000.00元 | 99.67 |
采购包1(**县嵩口镇月阙村陪护式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县嵩口镇月阙村陪护式服务 | 服务以乡村**为目的,以乡建乡创样板县为主要工作内容,开展“陪护式”服务 | 在服务周期内对嵩口镇月阙村建设提供重要节点现场陪护式服务并派驻设计师协助业主单位推进乡村**建设;根据项目服务事项,于重要施工节点派驻专人指导相应施工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 项 | 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 | 55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叶芳宝 |
评审专家: | 葛霞虹 、 游日章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按标准80%计取。(3)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嵩口镇月阙村陪护式服务:0.6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嵩口镇道南村道南205****财政所二楼第一间。
名称:****
地址:嵩口镇道南村205号
联系方式:130****739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189****58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杰敏、隆桂英、林顺莹
电话:189****5818
****
20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