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工程名称 | ****三期(智能网联车路协同高速场景试验平台)(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第1条-“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修改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的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3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第1条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描述均修改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十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4.2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第2条的“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描述均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除厦建筑(2023)86号文规定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和不接受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及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4.2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中的第2条均增加如下内容: “根据《****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拓展业务领域的通知》(厦建筑〔2023〕86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在厦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业绩和信用以联合体成员最高一方为准。前述****运输厅最新公布的高速公路路基施工单位或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单位****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施工总承包系列)”。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的以下内容: 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备案机关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业绩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 (1)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2)查询到的类似工程业绩数据等级显示为“D”或没有显示数据等级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除上传上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外,还应上传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如类似工程业绩项目没有独立施工许可证的,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证。上传的发票应为预付款或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发票,且上传发票合计金额应不低于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上载明金额20%。 上述类似工程业绩数据等级按以下标准认定: ①根据规定须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业绩的,以该平台的“工程基本信息”模块或“竣工验收”模块中显示的最高数据等级为准; ②根据规定须通过**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业绩的,以该平台的“项目信息详情”模块、“基本工程信息”模块或竣工验收相关模块中的最高数据等级为准。上述模块在“数据等级变更记录”中有变更的,该模块数据等级以变更后的为准。 4.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款“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九章-第一节资格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表格和联合体协议书详附件,请投标人在制作文件的时候按修改后的格式上传。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3月1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3月13日 |
附件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同信息 | 交(竣)工验收信息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 | 备注 | |||||||
合同金额(万元) | 施工合同标注项目负责人 | 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标注项目负责人 | 实际造价(万元) | 实际面积(平方米) | 其他工程特征指标 | 工程质量 | 实际开工日期 | 实际交(竣)工验收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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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二)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牵头人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本联合体 (是、不是)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第1条或第2条组成。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第1条或第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本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以下事项:
(1)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2)本联合体协议书明确****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以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为准。
(3)本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投****运输厅最新公布的高速公路路基施工单位或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以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为准。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