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光伏产业园二路西侧片区(观音山)项目清表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市芗**金星路62****创业园综合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光伏产业园二路西侧片区(观音山)项目清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2940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7054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光伏产业园二路西侧片区(观音山)项目清表工程 | 1.00 | 652940.68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市芗**金星路62****创业园综合楼3楼)
方式:可直接到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政府会议室(地址:**省漳****人民政府大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政府会议室(地址:**省漳****人民政府大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欢迎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康美**美村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6-****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芗**金星路62****创业园综合楼3楼
联系方式:郭少君、廖家燕、李惠红 、0596-****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少君、廖家燕、李惠红
电 话: 0596-****055